关于七起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30日
来源:tmjjjc2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露头就打、有案必查,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典型案件,现通报如下:

一、基层干部贪挪挤占专项资金的腐败问题

1.张港镇罐头尖村党支部委员肖力丰截留2013、2014年度村民新农保资金,供个人使用。2015年7月3日,张港镇纪委给予肖力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拖市镇郧西村会计梁玉涛2010年、2012年将村土地承包款余款和移民工作经费没有上收入,供个人使用。2015年7月19日,拖市镇纪委给予梁玉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公共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腐败问题

3.九真镇张庙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克义2009年将该村通村公路庆典捐款、礼金66200元直接冲抵其经手的村集体开支;2002-2014年,利用村集体资金77200元购买烟酒土特产用于送礼;2013年7月,张庙村非法转让该村集体土地3066平方米给他人建房。2015年9月24日,市纪委给予张克义开除党籍处分。

4.九真镇利涉村原党支部委员、村会计董如奇2008年将九真镇原八一办事处资产处置款和村民宅基地款14096元据为己有。2015年8月24日,市纪委给予董如奇开除党籍处分。

5.小板镇姚湾村村委委员肖兵清2008年、2012年以交水稻和棉花保险为由虚报开支;以村民小孩上户口开证明为由违规收费。2015年6月27日,小板镇纪委给予肖兵清党内警告处分。

6.小板镇汪垸村村委会原副主任汪先明2012年私自领取本村集体土地租金,供个人使用。2015年6月27日,小板镇纪委给予汪先明党内警告处分。

三、基层教育领域的腐败问题

7.2014年10月,蒋场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初级中学校长周启本在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吃空响”工作中,隐瞒该镇某小学教师肖某在编不在岗的事实真相,造成不良影响。且在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将其保管的肖某工资卡内现金70000元支取,用于个人开支,直到2015年5月12日才予以归还。2015年9月15日,市纪委给予周启本开除党籍处分。

开展农村基层“小官巨腐”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反腐败高压态势传导到基层的有力抓手。今年6月以来,我市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小官巨腐”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形成了初步震慑。但仍有少数人对中央、省委、市委要求置若罔闻,不收手、不收敛、我行我素的问题依然存在。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执纪力度,将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纳入后几个月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广泛搜集“小官巨腐”问题线索,加强对典型案件查办。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专项治理工作不力,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调查、不报告、不处理的,市纪委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