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4日
来源:tmjjjc2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按照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聚焦突出问题,护航脱贫攻坚,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杨林街道办事处夏德口村截留群众低保金问题

   2008年8月,未经当事人同意,杨林街道办事处夏德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会军和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杨唐中私下商议,将本村低保户王某的低保金发放存折本交由杨唐中保管。2008年8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曾会军和杨唐中分10次从该存折中取出王某的低保金25025元用于村级支出。2016年4月,杨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曾会军、杨唐中党内警告处分。

   二、彭市镇庄屋村违规收取费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3年2月,彭市镇庄屋村财经治保委员刘金仿以给本村群众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名义,收取7户农村危房改造户的办事费3500元归个人所有。经查,刘金仿还违规收受危房改造户赠送的价值720元的香烟2条。2016年8月,彭市镇纪委给予刘金仿党内警告处分。

   三、石河镇界牌村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5年,石河镇界牌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谢梦平,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岳父名义虚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套取补助资金8300元。2016年8月,石河镇纪委给予谢梦平党内警告处分。

   四、渔薪镇韩口村虚报套取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办理农村低保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渔薪镇韩口村财经治保委员蒋国庆以个人名义虚报补贴面积,套取粮食补贴605元。蒋国庆还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不符合条件的妻子申办农村低保并领取低保金。2016年7月,渔薪镇纪委给予蒋国庆党内警告处分。

   五、渔薪镇涂嘴村违规申报贫困户、虚报套取惠农补贴问题

   2016年,渔薪镇涂嘴村财经治保委员万中义,在核定全村贫困户工作过程中,为享受贫困户有关政策,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妻子申报了贫困户。2014年至2015年,万中义任职期间,以假名字和其儿子名义虚报种植面积,套取粮食补贴474元。2016年7月,渔薪镇纪委给予万中义党内警告处分。

   实施精准扶贫,打好扶贫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是省委、省政府推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把有限的资源更精准地指向贫困群众的具体要求。上述案件的查处,表明我市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比较突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精准扶贫全过程,要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一级压实一级,确保扶贫资金每一分都真正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推动党的精准扶贫政策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确保扶贫脱贫目标实现。扶贫资金监管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监督,从源头上防止扶贫领域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以铁的纪律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