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1、京山县坪坝镇卫生院药剂科主任兼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李幼珍,利用职务之便,在采购药品的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沙洋县李市镇水利服务中心主任、水务管理站站长、李市镇南水北调引江济汉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工程协调专班成员程富,向他人索取财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钟祥市住建局胡集镇分局负责人尤传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