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群众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3日
来源:tmjjjc1

各乡镇(场、街道)、天门工业园、天门高新园党(工)委、纪(工)委,市直各部办委局(行社司)、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市纪委各综合派出纪工委:

入梅以来,我市遭受了罕见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已进入减灾救灾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严明群众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减灾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遵守党的群众纪律。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坚强领导作用,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坚决执行命令,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增强群众观念,在抗灾救灾的工作实践中,切实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爱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群众要态度和蔼、真诚友善;听取群众诉求要耐心细致、以心交心;办理群众交办事项,要讲究方法,高效落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做到洁身自好,一尘不染;在救灾款物分配、发放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决不允许以权谋私,或做出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广大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同重大自然灾害的斗争中经受住考验。

二、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严格落实减灾救灾责任 。

要强化减灾救灾的主体责任。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减灾救灾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做到敢于担当,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注重发挥好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挥督导等职能,调动好群众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协调好一切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要密切关注灾情发展趋势,及时启动各类救灾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险救援,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及时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安排下拨各类救灾资金,抓紧做好灾毁道路、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抢通以及卫生防疫工作,满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尽早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切实落实减灾救灾责任制。乡镇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做到主动服务群众,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市直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强化责任,形成合力,统筹做好群众转移安置、灾后重建物质分配等工作。财政、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全市救灾资金的分配、拨付、发放和监督管理;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全市救助物资的采购、调拨、分配、回收和使用管理工作。

要强化救灾减灾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强化监督意识,将执纪监督问责的关口前移,强化“一线监督”,在救灾减灾工作一线,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监督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三、站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

明确减灾救灾工作“八个严格、八个严禁”的规定。即:严格执行群众纪律,严禁推诿扯皮、欺压群众;严格核实救助对象,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严格管理救灾款物,严禁挤占截留、私分套取;严格把握救助事项,严禁扩大范围、挪作他用;严格规范救助程序,严禁擅自作主、跳减环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严禁规避招标、徇私舞弊;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严禁暗箱操作、欺上瞒下;严格上报灾害损失,严禁谎报瞒报、虚报浮夸。

强化减灾救灾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组建工作专班。由市纪委监察局两名班子成员担任组长,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两个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开展监督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从减灾救灾的重要部门、薄弱环节开展监督检查。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运用天门纪检监察网、“廉洁天门”微信公号等现代信息媒体,发现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728-5223009,0728-12388。

要强化执纪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快速启动调查程序,做到快办快结。对典型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责任追究程序,既要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于触犯刑律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要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减灾抗灾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中共天门市纪委

                           天门市监察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