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1日
来源:tmjjjc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今年9月在全市开展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强化清廉实干担当  聚力决胜全面小康

二、活动内容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聚焦党中央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重大决策部署纪律要求,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行动举措”、“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等学习贯彻,重点组织开展六项活动:

(一)继续开展“学”“讲”“考”活动

立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结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线上线下“学”“讲”“考”活动,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勇挑重担、攻坚克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贡献力量。

1.扎实“学”。落实“随会学、随机考”制度,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心组学习、业务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化党纪法规学习,形成浓厚氛围。宣教月期间,至少安排一次党纪法规专题学习。

2.日常“讲”。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党纪法规,宣教月期间讲一次廉政党课,并以“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形式推动宣讲向基层延伸,做到党纪法规知识的常讲常新。

3.严格“考”。市纪委监委机关随机选择全市性会议进行集中知识测试。各地各单位自主开展知识测试、知识竞赛,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楚韵·清风”党纪法规知识线上测试活动。

(二)精心组织“助力夺取‘双胜利’”主题宣传

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是今年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精心组织“助力夺取‘双胜利’”主题宣传。

1.组织邀请媒体集中采访,以消息、通讯、评论、图片等多种形式,生动讲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责、强化政治监督以及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阳奉阴违、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夺取“双胜利”提供坚强纪法保障的故事。

2.在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宣传解读“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凝聚强大力量。

3.拓展“天天晓廉”专刊专栏,对贯彻落实“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等的动态、各界反响进行宣传,不断激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三)集中开展“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

1.以“十进十建”工作手册为指导,在全市村(社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八个一”活动。

2.利用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以廉政视频、漫画、图文等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3.依托“天天晓廉”短信平台,继续向全市市直单位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各乡镇办场园班子成员以及全市村(社区)“两委”成员每周发送廉政短信。

4.利用《天门日报》“天天晓廉”专栏,对党纪国法进行常态化宣传。

5.在天门电视台继续设置“天天晓廉”专题节目,通过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廉洁教育等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6.以培养勤政廉政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主要内容,对初任公务员、引进人才、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培训。

7.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活动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廉政书画展、建设廉政文化走廊等“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

(四)分层分类开展“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活动

1.各级党委(党组)要肩负起一体推进“三不”的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十进十建”活动,抓实党员干部经常性思想政治和纪法警示教育。

2.把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作为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用好用活身边案例和资源,通过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印《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案例通报曝光等各种方式,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知镜鉴,督促其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3.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看守所等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五)扎实推进“廉洁好家风”宣传教育活动

1.强化清廉家风教育,把清廉家风教育作为党性宗旨教育、纪法教育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厚植清廉家风建设的土壤。

2.在全市开展“树清廉家风  创廉洁家庭”活动,将创建“廉洁家庭”纳入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中,发挥典型引领带头作用,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

3.深化拓展家庭助廉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及配偶讲廉、诺廉、倡廉,引领家庭助廉新风。

4.开展“廉洁家风家训”征集活动,挖掘、讲好廉洁家风故事。

5.继续开展“寻找身边勤廉典型”活动,发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

(六)组织开展“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展播”活动

1.深入挖掘本地特色资源,组织拍摄“茶廉”系列廉政微视频、扫黑除恶主题MV,在全市各级媒体播出。

2.以本地查处的典型案例为原型,继续组织拍摄《天天晓廉·微案说纪》系列警示教育片,在全市上下广泛宣传。

3.在媒体上集中展播省纪委监委制作的《在路上》、《王荷波》、《铁血忠魂》等一批优秀廉洁文化作品,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

4.用好“大篷车”、“大舞台”、“大喇叭”、“红色文艺轻骑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载体,提升优秀廉洁文化作品的影响力、传播力。

三、责任分工

(一)继续开展“学”“讲”“考”活动

1.扎实“学”。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地各单位。

2.日常“讲”。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地各单位。

3.严格“考”。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地各单位。

(二)精心组织“助力夺取‘双胜利’”主题宣传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广电台、天门日报社。

(三)集中开展“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

1.以“十进十建”工作手册为指导,在全市村(社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八个一”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场园。

2.依托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

3.发送廉政短信。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

4.推出“天天晓廉”专栏。责任单位:天门日报社。

5.设置“天天晓廉”专题节目。责任单位:市广电台。

6.开展廉政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7.对照活动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廉政书画展、建设廉政文化走廊等“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责任单位:各地各单位。

(四)分层分类开展“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法院、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地各单位。

(五)扎实推进“廉洁好家风”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地各单位。

(六)组织开展“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展播”活动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地各单位。

四、活动安排

1.8月下旬,制定下发方案,动员部署全市“宣教月”活动。

2.9月份,各项活动集中铺开,全市各地各单位同频共振、形成热潮,市级媒体及时对各地各单位特色活动和优秀作品进行宣传推广。

3.10月上旬,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上报“宣教月”总结材料,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启动检查和通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宣教月”各项活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讲党课、参加活动,当好领导者、推动者、示范者。

(二)注重效果。要聚焦“强化清廉实干担当  聚力决胜全面小康”这个主题,精心组织,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聚人气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实干担当的干事氛围。

(三)结合实际。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举措,围绕提高活动实效,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品牌。全市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深入采访,推出有分量、有影响的宣传报道,不断放大“宣教月”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

(四)强化督查。各地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措施,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要创新“自选动作”,推动“宣教月”各项活动落实落地。要注重活动的总结提升,有关工作动态、总结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机关报送(电子邮箱:tmjwxjs@126.com)。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运用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只部署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走过场等问题,强化追责问责,为“宣教月”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