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9日
来源:天门市纪委监委

按照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组织开展先行区建设专项巡视巡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对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12家市直单位党组采取“专常结合”方式开展巡察,设立值班电话、联系信箱、电子邮箱、信访接待点,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干部、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不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