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国庆假期作风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
来源:tmjjjc1

 

2014年国庆假期(10月1日至7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12个专班对有关单位值班、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方面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后,市纪委监察局组织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   部分乡镇、市直单位值班抽查情况

10月3日、4日,市纪委组织专班对全市5个乡镇、22个市直单位(含二级部门)国庆假期值班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10月9日,市委办公室《督办通报》第13期将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市委书记柯俊高度重视,签批“有令不行的现象必须遏制,责成相关单位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报我”。8个部分人员在岗值班或7个无人值班的乡镇和市直单位均已按规定报送情况说明。经核实,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无人值班的有:市国税局;据称“锁门值班”,被视作无人值班的有:市城乡规划局、市安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经信委;值班时间不够的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值班人员部分在岗的有:市粮食局、市城投公司、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农业局、黄潭镇、佛子山镇、石河镇。

二、   公车私用情况

10月1日至7日,组织的3个督查专班分别于随岳高速天门出入口、武荆高速皂市出入口、天仙公路小板镇艾台十字路口、天门火车南站进行值守,并对各单位公车停放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疑似问题公车9台。经调查核实,具体情况通报如下:用于假期值班车辆4台,分别是:中国银行号牌为“鄂R95566”、皂市镇政府号牌为“鄂RW0190”、天门工业园号牌为“鄂RW0918”、市交通局海事局号牌为“鄂RW0883”等公车;执法监督车辆2台,分别是:市城市管理规划执法局号牌为“鄂RW0630”、市交通局运管处号牌为“鄂RW0552”等公车;向市领导和市委总值班室报告后办理公务的车辆2台,分别是:市科技局号牌为“鄂RW0585”、市城投公司号牌为“鄂R8XY89”等公车;公车私用车辆1台,为:市林业局皂市木材检查站号牌为“鄂RW0520”的公车。10月7日上午10时左右,该站聘用司机周少华擅自将单位公车送子上学。市纪委督导市林业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周少华停工三个月,罚款500元,退赔当天车辆全部支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处理;责令皂市木材检查站副站长王望根作出书面检查;对皂市木材站站长姜圣祥实施责任追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三、大操大办暗访情况

组织三个专班,对城区24家宾馆酒店进行暗访,发现操办酒宴43例,通过人口信息查询,发现疑似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酒宴4例,市纪委督导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人民医院护士程某、卢市小学教师黄某、市检察院干部尹某、皂市镇西正居委会党员胡某等4人均未违反有关规定操办酒宴。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市纪委监察局已组建17个长态化监督检查专班,将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教师违规组织参与补课、党员干部参与带彩娱乐、滥发津补贴等问题开展高频次的监督检查活动,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对有关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党员干部要切实认清形势,做到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