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懒找代理 转嫁服务费——吉林长春通报一起向困难群众乱收费问题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1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违纪违法问题通报

6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7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案例。其中一起为农安县龙王乡党委副书记王岩,因下属人员向困难群众乱收费被问责。

经查,2016年至2017年,在王岩分管龙王乡规划工作期间,乡规划所负责人贯春财将危房改造业务委托乡经管站工作人员周升君协助办理,周升君在负责危房改造申报、审批工作过程中,按每户1000元标准违规向31户申请危房改造的困难群众(含精准扶贫户27户)收取费用3.1万元。

2018年9月,贯春财、周升君因违反群众纪律,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王岩因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违纪资金全部返还。

●事件回顾

事情要从周升君接手龙王乡危房改造工作说起。2016年年初,龙王乡经管站代理会计周升君受乡规划所负责人贯春财委托,协助贯春财办理规划所业务范围内的全乡危房改造工作。接手后周升君意识到,这项工作并没有之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需要经过收取申请材料、身份核实、危房鉴定、上报审批、建立纸质档案及信息系统录入等多道工序,工作量非常大。

怎样才能节省精力呢?周升君想到个好“办法”——将建立档案和信息填报等业务委托复印社代为完成。

复印社的费用如何支付?周升君自己不想劳累,但更不想掏这笔费用,于是又一个“办法”浮现脑海——让申请危房改造的农户每户出点钱。

“后续还要办很多手续,每户交1000元钱,这些手续我都帮你办了,你什么都不用管。”周升君通知申请危房改造的农户到规划所办手续,并向农户谈起了“有偿代办”。

就这样,2016年至2017年,龙王乡13个村89户危房改造户中,有31户陆续向周升君交了“代办费”共计3.1万元。周升君不仅用这些钱支付了复印社房屋照相费、资料复印费、人员劳务费等费用,自己和贯春财往返于乡镇与县城、乡镇与村屯之间的车费、饭费也从中支出。

●查处经过

2018年4月,农安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第六巡察组相继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龙王乡规划所收取贫困户危房改造费用每户1000元,共计10多户。

由于问题线索较为具体,且涉及精准扶贫户,性质较为严重,农安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初核。

核查组通过查阅各级危房改造有关文件,并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地了解情况,确定危房改造不存在任何收费项目。

随后,核查组调取了龙王乡危房改造户名单。在逐户走访核实中,核查人员了解到的是:“看别的户交钱了,我也跟着交了。”“自己办不明白,规划所帮忙代办交钱也认了。”“听说不交钱就不让盖房。”……

掌握规划所违规向困难群众收费问题后,核查组首先将周升君找来进行谈话。

“你是否收过危房改造户的钱?”核查人员直奔主题。

“我没入户收取过危房改造户的费用。”

“你回忆一下,良种村这几户每户1000元是不是你经手收取的?”

“我收到过钱,但是钱是村里出的还是危房改造户出的我不清楚。”面对核查人员的询问,周升君再三辩解。

“我们了解到,危房改造户到乡里办手续时,你告诉他们需要交1000元费用,是否属实?”核查人员指着一沓谈话笔录问道。

“有收费行为,但收来的钱我都用来为危房改造户代办手续了。”看到核查人员已经掌握了证据,周升君不得不承认了收费事实。

“录入网络信息和填写上报纸质材料等工作是规划所的分内工作,办理这些业务能让危房改造户承担费用吗?”核查人员追问。

“不应该,收取危房改造户的钱是错误的。”周升君低下头说道。

在接下来的谈话中,周升君逐一交代了31笔违规收费事实。但周升君一口咬定收费是他个人决定和经手的,未曾请示过任何领导。这与核查组掌握的情况并不相符,核查人员将贯春财找来了解情况。

“周升君向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的事你知不知道?”

“2017年元旦前后,有人向我反映过周升君收费的事。”

“你有没有制止周升君的收费行为?”

“周升君不是规划所的人,我认为他收费与规划所没有关系,我没制止。”贯春财妄想为自己纵容违规收费找借口。

“周升君在为规划所工作时,收取危房改造户相关费用,你作为规划所负责人,难道没有责任?”核查人员推翻了贯春财的错误逻辑。

“我应该承担责任,是我没有管理好。”贯春财羞愧地说。

至此,龙王乡规划所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费用问题已经查明。核查组同时了解到,王岩作为乡党委副书记,在分管规划工作期间,对具体负责危房改造的工作人员缺乏必要了解和管控,导致下属人员发生违规收费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9月,王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贯春财、周升君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3.1万元违纪资金逐户返还给了危房改造户。(本报记者 李钦振)


严禁向困难群众乱伸手


农村危房改造属于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任何部门不应以任何名义向危房改造户收取任何费用。

本案中,乡党委副书记王岩本应对自己分管的危房改造工作严格监管,但他却当起了甩手掌柜,只把纪律要求落在口头上,不把监督管理落在行动上,对工作由谁开展、怎么开展不知情、不过问,导致下属人员无视纪律、胆大妄为,连续两年以“代办”为名,行乱收费之实。贯春财、周升君看似是拿群众的钱为群众办事,实则是拿群众的钱为自己理应付出的劳动付费,透支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王岩等3人必然要受到纪律惩处,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这一典型问题为戒,始终守住为民服务的初心,担起履职尽责的使命,增强遵守纪律的意识,确保落实决策部署不走样、不打折。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打困难群众主意的“蝇贪蚁害”绝不姑息,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崔博 作者系吉林省农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