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通报9起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2日
来源:tmjjjc1

今年以来,天门市市委、市政府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部署开展深化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禁令”。市纪委监察局、市“百日整治”办聚焦“四风”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并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纪律、会议纪律涣散的问题

1.3月13日上午,暗访发现市国土局23人上班迟到。市国土资源局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处理。

2.3月13日上午,暗访发现市检察院21人上班迟到。市检察院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处理。

3.3月7日上午,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誓师大会,中燃公司迟到2人,市交通运输局缺席3人,市城投公司缺席1人,市房管局缺席1人,市卫计委缺席23人,市教育局缺席2人。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对上述各单位通报批评,并作为年终效能考核扣分依据。

4.4月4日下午,市疾控中心慢病科工作人员金勇上班期间用办公电脑上网听音乐,被暗访组发现。市疾控中心对金勇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在本单位通报批评,并按照单位管理规定责令金勇作出书面检讨,罚款200元,扣除其4月份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其2014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5.4月1日,市环保局副局长黄朝晖未按规定参加市“行风热线”直播活动,导致“行风热线”节目当日停播,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经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黄朝晖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市纠风办作出书面检讨。

二、违规进入娱乐场所的问题

6、2014年3月12日(星期三)下午4:00左右,市纪委暗访组在天门新城八仙茶楼暗访时,发现二楼一麻将室内留下市公路管理局黄潭超限检测站四班班长陈军的工作制服、执法证件和部分现金。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办法》规定,市公路管理局给予陈军警告处分。

三、公车私用的问题

7、2014年4月4日上午,干驿卫生院院长司马林波安排司机驾驶本单位鄂R26120号救护车送其朋友的父母到市殡仪馆(天圣公墓)扫墓,司机将该车停在市殡仪馆门前道路边,被暗访组发现。司马林波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办法》规定,市卫计委给予其记过处分。

四、公款旅游的问题

8、2012年3月8日,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集体研究,原局长代军普同意,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14人及本人亲属3人共17人赴黄山旅游3天,公款开支14590元。代军普任该分局局长期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市纪委已立案调查。

五、大操大办的问题

9、2013年9月30日,市华泰中学副校长吴抱玉在新城影迪酒店为女儿出嫁大摆宴席,请客61桌,收取华泰中学多名教师礼金25000元。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办法》规定,市教育局给予吴抱玉记过处分,并追缴违规资金。

上述问题严重违反了市委“六条禁令”,属于顶风违纪行为,天门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地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此为戒,深刻反思,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