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来源:天门市纪委监委

近期,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其中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天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李毅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10月,李毅利用到武汉市参加会议之机,安排司机驾驶本单位公务车绕行将其父母一同带往武汉协和医院看病。期间,司机在李毅的指示下,驾驶公务车前往武昌中南民族大学接上李毅女儿,一起到武汉一家火锅店吃饭。当天下午,使用公车将其父母送回家中。2021年11月22日,李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天门市岳口镇圣台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少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9年1月,刘少波为其儿子举办十岁生日庆典,邀请亲友外的三名村干部参加宴请并收受礼金,合计金额600元。刘少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21年12月13日,刘少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天门市原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杨学军变相利用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12月,杨学军等人前往福建省福州市参会期间,在未向领导报告的情况下,擅自提议并决定改变出差行程前往风景旅游区逗留两天,报销差旅费用时照常领取出差补助。2021年11月5日,杨学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四、天门市多祥镇鲁台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谢拥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9月16日,谢拥军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违反村与村之间开展公务一律实行“零招待”的“三资”管理规定,同城吃请,违规公款吃喝,涉及金额1146元。谢拥军还应对鲁台社区多笔违规开支负领导责任,2021年12月14日,谢拥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天门市汪场镇江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军洲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2020年11月27日,省第五评估督导组对汪场镇江桥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江桥村4组化粪池存在不规范现象并在全省进行通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市厕改办随后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2020年12月22日,市“厕所革命”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汪场镇江桥村对相关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13日,张军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目前,我市纠治“四风”问题取得重要成效,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律规矩意识有所放松,在纠治“四风”问题上仍然存在侥幸心理,自我约束不够。全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知敬畏、有底线、守清廉,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元旦春节将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节点”为“考点”,带头遵规守纪,自觉抵制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防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通过发信号、提要求、督履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立足监督执纪专责,针对各地各单位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深化运用科技手段、开展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转明为暗、改头换面等隐性变异“四风”问题,要时刻防范、深挖到底,快查快处;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是重要节点越要紧盯“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