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9日
来源:天门市纪委监委

近期,市纪委监委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天门市公安局竟陵派出所原所长杨胜、民警董容洪私设“小金库”及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底至2018年2月期间,时任竟陵派出所所长杨胜安排该所民警董容洪将办案过程中收缴的部分涉案款32.338万元用以私设“小金库”,并将其中的8.75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杨胜、董容洪各领取2000元。2022年3月11日,杨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董容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天门市胡市镇董代村党支部书记董茂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6月,胡市镇董代村无职党员董某为回村任职,在某餐馆宴请董茂生等人,董茂生接受宴请并收受董某所送2瓶高档白酒。2022年3月7日,董茂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天门市皂市镇沿河村党支部书记杨少波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22年2月22日,皂市镇沿河村村民杨某从国内高风险地区返天,找人冒名顶替其到集中隔离点隔离。杨少波作为分管片区的村干部,明知上述情况却隐瞒不报,导致相关重点人员失管失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2年2月27日,杨少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4名相关责任人均被严肃追责问责。

上述案例表明,当前“四风”顽疾仍树倒根存,“顶风作案者”时有出现,纠“四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作风建设任重道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为鉴,知敬畏、有底线、守清廉,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立足监督执纪专责,紧盯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车私用等易发四风问题。密切关注新形势下“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趋势,特别是“酒杯中的奢靡之风”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干部群众反映、媒体披露、监督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