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牢记十个严禁 严肃换届纪律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曹溢

日前,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委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就2021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提出“十个严禁”明确要求,强调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提供纪律保障。

今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将陆续进行换届。此次换届,直接关系到“十四五”规划在地方的贯彻落地实施,对“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大意义。在这个关键节点印发《通知》要求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目的就是把好政治廉洁关,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换届风清气正,确保选好人用对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查处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等典型案件,选人用人状况和风气明显好转。也要清醒认识到,选人用人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还禁而未绝,一些地方政治生态尚未完全修复,干扰破坏换届的风险隐患尚未完全消除。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卫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违纪行为中就有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问题。换届期间,此类问题往往易发多发,必须高度重视。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检视,靶向纠治。《通知》从严禁结党营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个人说了算、说情打招呼、违规用人、跑风漏气、弄虚作假、干扰换届等方面提出“十个严禁”,又针对每种情形明确“十个一律”惩处方法。既是汲取以往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经验教训,更是给那些还抱有侥幸心理、不收敛、不收手之人敲响警钟:只要违反换届纪律规定,不仅“竹篮打水一场空”,而且还会受到严肃处理,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终将得不偿失。

抓住“牛鼻子”,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职尽责。今年1月,中共中央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各项换届纪律要求,建立各种监督制度机制,能不能发挥作用,避免制度空转、破窗效应,关键要看各级责任主体是不是真抓真管、严抓严管。《通知》进一步落实换届风气监督责任制,明确地方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组织部门直接责任,厘清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就是要督促各方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落到实处。对因履行责任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责任。

换届纪律、选举风气关系换届选举成败,关系用人导向、干事导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换届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提醒重点岗位干部和相关人员带头严守换届纪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始终保持严肃纪律的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紧盯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加强分析研判,对换届风气问题进行风险排查,明确监督的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严格换届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注重发挥巡视监督作用,确保换届政策、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制度有效执行。